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4-032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
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期间: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25 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 OA 系统;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办公
室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或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对拟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
员工。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