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4-23 05:25:33
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ST中迪(000609)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4月22日无主力资金净流入;无游资资金净流入;无散户资金净流入。
近日ST中迪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64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035.0户,减幅为5.9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1万股增加至1.8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87万元。
ST中迪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08亿元,同比下降32.02%;归母净利润-4.18亿元,同比下降67.21%;扣非净利润-3.44亿元,同比下降52.0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289.02万元,同比上升248.0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66亿元,同比下降85.8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11亿元,同比下降65.98%;负债率115.5%,投资收益514.67万元,财务费用1.4亿元,毛利率-0.88%。
ST中迪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8亿元,同比下降3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18亿元,亏损同比扩大67.21%。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7.7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9.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94.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15.9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27.1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563,663.4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3,267,73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59,867,267.31元。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会议审议包括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九项议案。其中第六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中小股东表决将单独计票。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1日。会议采取现场、远程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事项包括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接受关联方无偿赠与股权资产、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受赠股权形成关联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子公司对外借款及担保、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等议案。其中多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部分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俊就2025至2026年期间履职情况进行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李俊于2026年2月27日当选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其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情况,未发现违规情形。公司已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聘请外部机构。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郝作成就2025年度及2026年初履职情况进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自2026年2月27日起正式任职,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薪酬等事项,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解聘中介机构。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情况,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杨亚平作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内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聘任高管、变更审计机构等事项,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况,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其独立董事职务于2026年2月正式卸任。
刘罡作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聘任等事项,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董事会换届后,刘罡于2025年12月提交辞职报告,其辞职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明确薪酬分配遵循收入水平与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利益一致、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根据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或领取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津贴及社会保险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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