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日易尚退(00275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易尚展示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易尚展示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虚构营业收入和利润,其中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86,042,732.71元、78,560,265.89元、325,975,495.63元、319,320,150.19元、70,332,882.1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7.65%、7. 51%、31.83%、39.73%、53.91%,相应虚增的营业成本65,300,161.38元、41,897,835.01元、235,084,576.99元、507,249,793.78元、68,722,800.90元,虚增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利润20,742,571.33元、36,662,430.88元、90,890,918.64元、-187,929,643.59元、1,610,081.2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18.24%、45.77%、104. 07%、-31.12%、1.08% 。 易尚展示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其中,2022年半年度虚增收入已于2022年11月冲回。二、易尚展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至2021年期间,易尚展示控股股东、董事长刘梦龙安排下属通过虚构向供应商付款等方式转出公司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对外欠款, 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形成的关联交易 。2020年、2021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93,156,655.82元、9,2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60%、0.53% 。 截至2020年底、2021年底,资金 占用 余额分别为84,414,398.86元、92,114,797.92元,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4.84%、7.76%。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易尚展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截至2022年6月底,有关占用资金已清偿完毕。
- 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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