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3 11:12:39
证券之星消息,近期博通股份(600455)发布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99,814,924.55元,同比增加4.48%;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44,409,183.73元,同比增加36.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739,410.76元,同比增加36.79%。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
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391,083.39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19%),其他业务收入2,423,841.16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81%)。
2025年度,公司高等教育业务因2025年秋季新生学费增长和在校学生人数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高等教育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391,083.39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0.00%)、比去年同期增加4.91%,通过控制成本,使得营业成本减少,实现主营业务成本133,957,028.19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7%。
2025年度,公司计算机信息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0元。
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子公司城市学院),2025年度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299,819,975.49元、净利润57,046,889.87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4.58%、35.50%。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以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0.00%。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强劲的新兴朝阳产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自2020年至今,全国已有一些独立学院提出转设申请并完成了转设工作,陕西省原有12所独立学院,截至目前已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完成转设的有2所(都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
计算机软件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竞争也是非常严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一家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70%股权,持有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多年来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
2、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99,814,924.55元,同比增加4.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409,183.73元,同比增加36.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739,410.76元,同比增加36.79%。
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391,083.39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19%),其他业务收入2,423,841.16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81%)。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
3、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发展核心和最重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城市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设有9个二级学院,28个本科招生专业,16个研究所,获批3个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2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同类院校首位,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报告期末在校学生12100多名。
4、城市学院因2025年秋季新生学费增加及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增加,2025年度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299,819,975.49元、净利润57,046,889.87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4.58%、35.50%。
5、为推动城市学院转设工作、达到转设所需最低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2023年末城市学院开始校园二期建设,包括购买土地70.516亩、建设图书馆和学生宿舍各一栋楼,两项合计建设投资为71,582.95万元,报告期内二期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学院秉承西安交通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构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育人为宗旨、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围绕“保证基础、强化实践、注重能力、提升素质”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按学科大类打好基础,按就业方向安排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形成了“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拓展提升体系”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努力建造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自2004年建校以来,通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城市学院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生源质量不断提升,本科招生录取分数持续处于高位,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专升本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民办院校首位,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近年来招生和就业持续良好,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为推动城市学院转设工作、达到转设所需最低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末城市学院开始投资校园二期建设,报告期内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99,814,924.55元,同比增加4.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409,183.73元,同比增加36.4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739,410.76元,同比增加36.79%。2025年度公司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
未来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城市学院是由本公司和西安交通大学共同举办并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教育,主要是对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入校学生进行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城市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独立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学生毕业后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城市学院授予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城市学院收入来源主要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也包括其他教育、捐赠、政府补助等其他收入,成本费用主要为教学、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支出。
3、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尚未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民办学校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城市学院和本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从公开信息查询,很少能够查询到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有做出该等选择登记,据了解民办学校大多仍然是在观望和研究。陕西省是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的大省,据了解,相关部门对此政策也是很谨慎,稳定发展是重要因素,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按照陕西省后续所出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政策、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4、西安交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20年12月末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同意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2022年城市学院向陕西省教育厅上报了转设申请文件,截至目前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5、高等院校竞争加剧。近年来,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主要是处于长期下降趋势,与此同时,近年来高考录取率呈现增长态势。面对着生源持续下降和录取率的攀升的双重影响,对于高校招生和教育教学改革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等院校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竞争不断加剧。
与公办教育相比,民办教育有着体制创新、机制灵活等优势,同时也存在资金紧张的普遍状况,对于校园建设、教学和学生教育等方面的投入都会有影响。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6年度,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主业,提升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包括:继续深入研究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相关工作的提前量。要以城市学院转设为契机,努力构建学院新发展格局。要结合高等教育业务特点,坚持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教学管理、风险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经营利润。要持续完善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内控的长效执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经营计划
1、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2025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
(1)公司此前披露2025年度经营计划为:在目前主营业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2025年度公司计划争取实现营业收入27,000万元,成本费用控制在26,500万元。
(2)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81.49万元,比经营计划增加2,981.49万元,增幅11.04%,完成经营计划中的营业收入指标;实现成本费用23,917.85万元,比经营计划减少2,582.15万元,降幅9.74%,完成经营计划中的成本费用指标。
2、公司2026年度的工作指导思想为:积极拓展思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主业,提升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2026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1)2026年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主业,提升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在目前主营业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2026年度公司计划争取实现营业收入28,500万元,成本费用控制在28,000万元。
特别说明:上述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上述为经营计划,并非公司做出的业绩承诺,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二者之间是有重大差异的,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为达到2026年经营计划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2026年度公司将深入研究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工作提前量。结合高等教育业务特点,坚持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教学管理、风险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经营利润。以城市学院转设为契机,努力构建学院新发展格局。持续完善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内控的长效执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2026年度因维持当前业务以及学院校园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
城市学院校园二期建设需要资金15,000万元,主要来源于城市学院自有资金及借款等方式。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风险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风险。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对策: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2、民办教育行业政策、招生、投资和独立学院转设的风险
民办教育存在诸多行业政策,且在动态发展,存在政策和运营风险;且随着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政策的严格执行和参加高考人数的减少变化,对于招生人数有一定影响;而且城市学院的后续校园建设投入会较大,存在一定投资风险。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好中快进推动独立学院转设。
对策:
城市学院自建校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办学思想不断明确,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教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学院运行经费现金流正常。学院积极研究招生政策,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多招生,拓展办学思路,努力扩大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人数。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3、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走势,努力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4、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过程中,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教育人才等都存在较大的需求,如果上述专业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教学管理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积极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注重专业化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和奖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3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3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3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3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3
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