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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稀有色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99.9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3-23 00:42:11

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盘,中稀有色(600259)报收于79.7元,下跌3.21%,换手率2.78%,成交量9.36万手,成交额7.6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37.17万元,散户资金积极承接,净流入5639.12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2月底股东户数环比减少33.6%,筹码集中度显著提升。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达1.28亿元,同比大幅上升142.7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分红5046.54万元,占净利润39.56%。

交易信息汇总

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637.17万元,占总成交额9.99%;游资资金净流入1998.05万元,占总成交额2.61%;散户资金净流入5639.12万元,占总成交额7.38%。

股本股东变化

近日中稀有色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84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94万户,减幅为33.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819.0股增加至8765.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9.47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中稀有色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58.2亿元,同比下降53.8%;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同比上升142.73%;扣非净利润1.59亿元,同比上升151.0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1.86亿元,同比下降69.2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0.47万元,同比上升99.9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47.74万元,同比上升105.38%;负债率45.77%,投资收益2.69亿元,财务费用7057.04万元,毛利率6.2%。

公司公告汇总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820,017,131.16元,同比减少53.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555,922.67元,上年同期为-298,503,707.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8,995,030.67元,上年同期为-311,721,525.12元。总资产为6,875,396,560.94元,较上年末下降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90,652,655.61元,同比增长3.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7,070,703.02元,上年同期为-4,994,280.0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73%,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465,386.5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56%。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435,910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465,386.5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56%。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未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336,435,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分红50,465,386.50元。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全面预算、融资额度、担保、会计估计变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日常关联交易、期货套期保值、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30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管薪酬、2026年预算与融资额度、担保事项、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其中议案4、8、9、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0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11.97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1,317.48万元,主要因四季度部分稀土产品市场价格下降;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000.06万元,系对拟出清参股企业森阳公司计提减值;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长期资产合计计提减值4,990.43万元。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委员会审查了大华及其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执业质量,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委员会与大华进行了审前沟通,审阅了审计计划,监督审计进展,听取问题汇报,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审阅了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最终确认大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牛京考先生、曾亚敏女士、徐松林先生,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自查及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要求,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大华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150名合伙人、887名注册会计师,2024年收入总额210,734.12万元,审计上市公司112家。公司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大华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大华依据审计准则完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审计工作,出具了相关专项报告,并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专业建议,审计过程规范,意见客观公正。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显示,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组成,全年召开7次会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2025年8月起,监事会职权由该委员会行使。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审阅各期财务报告,审核关联交易,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就资产减值、套期保值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监督与指导职责。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8,624.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81,300.22万元。2025年度投入4,266.52万元,专户余额2,037.25万元,另使用59,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包括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富远公司稀土矿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合规,未发生变更或违规使用情形。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开展铜、锌、铝及锡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任意时点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合约价值不超过6,350万元,交易场所限于合法期货交易所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存在市场、资金、技术及操作风险,公司已制定相应风控措施。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导致当期利润总额减少85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36.33万元。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董事、总裁陈志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聘任刘书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同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刘书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8,624.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81,300.22万元。2025年度投入4,266.52万元,专户余额2,037.25万元,另使用56,25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包括高性能钕铁硼材料项目、富远公司稀土矿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合规,未发生变更用途情形。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1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为507.45万元。福义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5年末总资产3,886万元,总负债1.68亿元,所有者权益-1.29亿元,净利润-2,208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507.4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无逾期担保。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5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且将根据项目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前已按期归还前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存货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和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发现财务报告一般缺陷13个、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7个,均已整改完毕。上年度21个一般缺陷也已完成整改。公司2026年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89,2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264,200万元,销售125,000万元。关联交易涉及多家中国稀土集团下属企业及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已召开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在重大方面一致。汇总表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多项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等科目,期末余额合计139,021.97万元。同时,公司与子公司、参股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也存在资金往来。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松林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包括参会情况、专门委员会履职、与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现场工作等内容。重点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高管薪酬、现金分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报告还介绍了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情况。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牛京考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包括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变动、现金分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说明其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治理运作规范,内部控制有效。2025年度共召开12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履职尽责,促进公司决策科学性。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亚敏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包括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薪酬、现金分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强调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并与内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显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8,624.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81,300.22万元,专户余额2,037.25万元,闲置资金56,250万元暂补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投入进度正常,未发生变更,信息披露合规。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3,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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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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