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乐山电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精神,公司电力销售收益模式已由原“购售价差收益”调整为“输配电价收益”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5-04-30 19:30:29

证券之星消息,乐山电力(600644)04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是否已经上调售电结算价?
乐山电力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地方电网销售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文件精神,公司电力销售收益模式已由原“购售价差收益”调整为“输配电价收益”,除居民、农业类别用电电价按目录电价执行外,网内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省内电力市场购电。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