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20 03:48:10
截至2025年3月19日收盘,济高发展(600807)报收于2.95元,下跌1.01%,换手率2.58%,成交量20.29万手,成交额6006.32万元。
济高发展2025-03-19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86.38万元,占总成交额6.43%;游资资金净流出340.99万元,占总成交额5.68%;散户资金净流出45.39万元,占总成交额0.7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王成东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两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上交所审核无异议。
关于审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3日9点15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层1123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3日9:15-15:00。
会议审议议案为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2人,分别为娄红祥先生和管伟先生。各议案已披露于2025年3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8日,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可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投资者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投票结果以第一次投票为准。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地点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A4-4号楼11层。联系人:王威,电话:0531-86171188。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娄红祥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任职、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过去12个月内曾有上述情形或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人娄红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并承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管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完成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此外,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立案调查、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本人管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1.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2.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3.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情况。4. 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5. 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6.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7. 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8.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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