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6-02-27 02:48:10
截至2026年2月26日收盘,锐新科技(300828)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资金流向
2月26日无主力资金净流入;无游资资金净流入;无散户资金净流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交易方案有利于提升资产质量与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组上市,但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会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认可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截至公告日,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尚未确定。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锐新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汽车智能装备及工业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与生产。本次交易旨在做强汽车业务板块、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盈利能力。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因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5日起停牌。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2月27日开市起复牌。本次交易尚需多项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再次审议、股东大会批准、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存在不确定性。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锐新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汽车智能装备及工业视觉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未最终确定。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拟向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包括开投领盾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会计估计变更及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等事项。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方案。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5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告披露了截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占比。前两大股东分别为国占昌和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4.76%和24.22%。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追溯调整已披露财务报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变更主要针对账龄组合下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计提比例由6%下调至5%,1至2年由30%下调至10%,2至3年及3年以上保持50%和100%不变。本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不影响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初步测算若在2025年度适用,预计信用减值损失减少约105.91万元,增加归母净利润约105.91万元,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92%。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后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5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上涨58.53%,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后涨幅分别为56.69%和45.81%,均超20%。公司已采取内幕信息管理措施并登记知情人。提示因股价异动或涉嫌内幕交易可能导致交易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2026年2月26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报批事项,交易对方拥有完整权利,不存在出资不实或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独立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标的公司主营汽车冲压焊接零部件、汽车智能装备及工业视觉解决方案,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且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18.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告重大问题、董高人员受处罚、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资产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后续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编制预案及进展公告等。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交易进程备忘录的编制与报送工作,确保保密信息未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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