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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天孚通信: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21 00:00:00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0-00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87,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87%)的控股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
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89,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比例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两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的两个月内进行。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天孚仁
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8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3.87%,均为可上市流通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
内进行,即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根据法

                                     1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989,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公司上市时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任何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后
的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公司的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2.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十二个月内,苏州
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意向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在锁
定期届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意向减持股份数量累
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减持
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2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2
上述承诺的行为,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承诺相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
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
定性。


    五、备查文件
    1、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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