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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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3 21:02:02
(原标题:国家外汇管理局拟推出11项优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
为持续深化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共包括11项措施,其中直接投资措施4项,跨境融资措施4项,优化外汇登记3项。
在提升直接投资便利化水平方面,《通知》明确将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境内机构可在一定金额内凭支付命令函将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至境内人民币账户。便利境外直接投资备用金汇出,简化境外企业日常小额经营开支的汇出手续。简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材料,免于企业重复提供单证。优化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审核,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资金高效便捷使用。
在扩大跨境融资高水平开放方面,《通知》提出要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赋能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先进级及以上)以及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名单内企业等科技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同时,下调关联企业借款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系数,便利企业更灵活地调配资金,并在全国推广绿色外债政策、推广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
在优化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将允许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异地办理,允许境内银行离岸部门贷款所涉部分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扩大资本项目“网上办”业务范围,允许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内保外贷、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形成对外债权等相关资本项下行政许可业务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线上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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