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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8-25 11:10:50

2026年08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规开展异地企财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处以83.5万元罚款;对苏小玄给予警告并处以17.6万元罚款;对陈庆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序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未通过该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规开展异地企财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处以83.5万元罚款;对苏小玄给予警告并处以17.6万元罚款;对陈庆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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