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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监管模糊:CLARITY 法案重塑美国加密领导权

来源:智通财经

2026-08-07 16:58:23

(原标题:终结监管模糊:CLARITY 法案重塑美国加密领导权)

据 Woofun AI 消息,a16z crypto 联合创始人 Marc Andreessen 与 a16z crypto 创始人 Chris Dixon 近期展开深度对谈,核心聚焦于《CLARITY 法案》的紧迫性与战略价值。两人指出,当前加密行业亟需一套清晰且持久的联邦监管框架,以终结长期存在的法律灰色地带。该法案旨在明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管辖边界,建立中介机构合规标准,并界定开发者责任,从而为负责任的企业提供可预期的经营环境,同时防止监管套利导致产业外流。

这一讨论不仅关乎行业合规,更直接关联美国在全球数字资产领域的技术领导权与安全优势。随着加密基础设施日益成熟,维持现状已被视为最大风险,立法行动成为巩固美国金融创新地位的关键举措。对谈深入探讨了法案如何平衡消费者保护、执法需求与技术创新,并揭示了若法案未能通过,美国可能面临的监管碎片化与竞争力衰退后果。

这一共识正在两党议员、执法机构及主流金融机构间迅速形成,标志着加密行业从边缘走向主流监管视野的历史性转折。

Woofun AI 整理数据显示,加密行业已从早期的技术爱好者实验场,演变为支撑数万亿美元交易量的成熟基础设施。稳定币作为核心组件,其年度交易量体量已可与 Visa (V.US) 网络相提并论,显示出强大的网络效应与流动性深度。传统金融巨头正加速布局链上业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卡组织及金融科技公司纷纷围绕稳定币、代币化股票、代币化存款及其他数字资产开发新产品。底层区块链网络的性能提升进一步降低了使用门槛,过去需花费数美元的交易,如今在广泛使用的公链上,结算时间不到一秒,成本低于一美分。

然而,美国监管体系仍存在结构性缺口。2025 年 7 月生效的《GENIUS 法案》虽为稳定币建立了联邦框架,但支撑稳定币运行的区块链网络及交易市场仍缺乏完整的联邦监管制度。

这种'只监管手机,不监管基站'的局面,导致市场长期处于法律不确定性中。Marc Andreessen 强调,行业并非寻求补贴或保护主义政策,而是渴望一套长期稳定的规则,以便负责任地开展业务。监管机构发布的指引虽能填补部分空白,但易受政府换届或机构领导层更替影响,无法为企业提供长达五年甚至十年的投资确定性。企业需要明确规则、管辖权及产品合法性预期,而《CLARITY 法案》正是为此提供的长期框架。

当前加密市场最核心的消费者保护缺陷在于,交易平台未受完整联邦制度约束,而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 (NDAQ.US) 等传统交易场所早已纳入严格监管体系。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 (NDAQ.US) 拥有明确的联邦监管机构,执行注册、监督、审计、信息披露、交易监控及客户资产保护制度。相比之下,加密交易平台长期缺乏覆盖全市场的统一标准。《CLARITY 法案》旨在为数字资产从 SEC 监管转入 CFTC 监管提供清晰路径,填补这一空白。

联邦注册的加密交易平台将接受严格的审计与财务控制要求,必须妥善保管客户资产,遵守反欺诈及禁止内幕交易规定,并向监管机构披露运营信息。

未能达到这些标准的公司将被禁止在美国合法经营。这些措施旨在防止 FTX 崩盘式灾难重演。据指控,FTX 曾在关联实体间转移资金,内部控制缺失,实际持有的客户资产与声称数额严重不符。虽然联邦监管无法完全杜绝欺诈,但能大幅增加隐瞒难度,使监管机构能在问题演变为灾难前介入。同样原则适用于稳定币产品,Terra-Luna 曾被宣传为稳定资产,却无美元储备或其他稳定资产支持。合规的美元稳定币必须由相应储备足额支持并接受审计,《CLARITY 法案》将此类约束扩展至加密市场其他部分,确保消费者资产安全。

模糊的监管规则往往引发逐底竞争,奖励违规者而非守法企业。一家认真对待合规的美国公司,需在律师、内部控制、审计、制裁筛查及客户保护上投入巨资,这些成本可能拖慢产品开发速度。相反,离岸竞争对手可省去合规支出,复制产品,以更低价格提供服务,其速度优势恰恰源于规避合规。结果是,不确定性惩罚了负责任的企业,却让离岸竞争对手获利。Chris Dixon 指出,只要监管存在灰色地带,市场基本都会走向逐底竞争,最终让不良参与者占便宜。

《CLARITY 法案》通过划定监管边界来解决这一问题:明确哪些企业属于中介机构,适用哪些规则,由哪个机构监管,以及拒不合规的后果。凡是保管客户资金或协助完成金融交易的公司,都需遵守与支付服务商、金融科技公司等类似金融机构相同的反洗钱、制裁及财政部规定。明确的规则有利于愿意达到标准的企业,而灰色地带则利于钻空子者。通过消除监管套利空间,法案旨在重建公平竞争环境,确保守法美国交易平台不再因合规成本而处于劣势,同时阻止不合规离岸平台向美国用户提供服务。

区块链的透明度常被误解为匿名,但实际上,公共区块链的交易记录永久保存在公开账本上。虽然钱包地址不直接显示法定姓名,但调查人员可追踪资金流向,并将活动与交易平台、账户、设备或其他身份信息关联。数年后的记录依然存在,使执法部门能发现交易发生时尚不具备的证据。一些国家安全官员将加密交易描述为'为未来起诉留痕',因为今日留下的记录可能帮助日后识别并起诉犯罪分子。相比之下,某些传统支付方式不留公开痕迹,而区块链提供了可追踪路径。

然而,可追踪性与隐私是两个不同问题。普通人不应因使用区块链而被迫公开每一笔医疗支出或转账。现有金融体系承认普通人需要隐私,同时要求受监管机构履行制裁与反洗钱义务。早期互联网加密技术的争论提供了参照:强加密技术曾被视为威胁,甚至被归入军事技术出口管制,但最终成为安全银行业务、电子商务及保密通信的基础。区块链隐私面临同样界线:保护合法活动,同时追究以逃避法律为目的的隐匿行为。《CLARITY 法案》将适用于其他市场中介机构的反洗钱和财政部规则,同样适用于加密中介机构,平衡隐私保护与执法需求。

银行对稳定币付息禁令的担忧,源于担心稳定币发行方和钱包服务商在银行体系外变相重建存款账户,导致消费者将存款转入稳定币产品,减少银行放贷资金来源。《CLARITY 法案》回应了这一诉求,禁止对稳定币余额付息,也禁止功能或经济效果等同于计息账户的产品。

然而,法案允许基于交易行为发放奖励,如钱包服务商或零售商奖励使用稳定币购物的客户,类似信用卡积分或会员奖励计划。区别在于,前者因消费行为获得奖励,后者仅凭持有余额收取利息。

这一折中方案满足了银行主要诉求,同时未禁止普通奖励计划。值得注意的是,提出诉求的银行本身也在采用区块链技术。高盛 (GS.US)、富达、贝莱德 (BLK.US)、Stripe、富国银行 (WFC.US)、摩根大通 (JPM.US) 等大型金融机构已开发或支持区块链产品。Chris Dixon 指出,区块链为金融业提供了一套统一框架,解决协调问题,使金融机构能减少中介层级,在共同基础设施上结算资产,协同推进现代化改造,而非各自重建系统。银行看到了与加密行业相同的机会: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割裂,改造困难,区块链提供了共享框架。

《CLARITY 法案》对开发者责任的界定,区分了明知协助犯罪与发布通用软件两种行为。若开发者为犯罪用途开发工具、向犯罪分子推销或直接协助违法活动,仍需承担责任。但法案拒绝让开发者为所有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下游用途承担无限责任。开源代码可被复制、修改和部署,用于原作者未设想的场景,若要求开发者对所有用途负责,开源软件开发将难以为继。Marc Andreessen 举例,若罪犯在酒店策划犯罪,酒店经营者不应被视为共谋。

这一原则不仅限于加密行业,学术研究、初创企业、风险投资及开放式 AI 模型均依赖开源软件。可行的责任界线应基于主观意图与实际参与:明知并协助犯罪者应被追责,中性工具遭他人滥用不能自动归责于开发者。

这种界定保护了创新生态,确保开发者不因潜在滥用而面临无限法律风险,同时保留了对恶意行为的追责能力,平衡了技术创新与法律责任。

证券法适用逻辑在《CLARITY 法案》中体现为基于去中心化程度的动态监管框架。一项证券不会因上链而自动变为非证券,代币化股票仍是股票,属于证券,继续由 SEC 监管,企业不能通过上链或称'代币'规避信息披露、注册及投资者保护要求。Chris Dixon 强调,法案将这一点写入法律,提供明确定义,避免每次需通过诉讼确定性质。法案核心在于监管随网络发展而变化的数字资产。新区块链网络通常始于中心化主体,如创始人、公司或小型团队,他们控制网络,掌握公众未知信息,能影响代币价值。

此阶段,相关资产由 SEC 监管,适用证券要求,包括信息披露、内部人士限制,及对创始人和早期投资者设置锁定期。随着网络发展,控制权逐步分散,若达到法案规定的去中心化门槛,资产性质更接近商品,监管职责转交 CFTC。这并非不受监管,商品监管同样处理欺诈、市场操纵、囤积控盘等滥用行为。监管机构改变是因资产性质变化。法案还引入新限制,在网络由中心化主体控制期间,创始人、风险投资机构及其他内部人士面临更长锁定期与更严格信息披露义务,防止其在普通参与者未获同等信息或产品未充分去中心化前抛售资产。

若《CLARITY 法案》未能通过,加密监管不会消失,SEC、CFTC、美国财政部等机构将继续发布指引并利用现有权限制定规则。问题在于,政府换届后,监管机构对法律的解释可能随之改变。企业可能按一套预期投入数年开发产品,却在选举或机构领导层更替后,面对完全不同的解释。

这种不确定性影响投资与消费者保护。长期框架可明确监管机构权力,要求企业完成注册、披露信息、保护客户资产并遵守市场规则。没有立法,责任分散在不同制度中,随时可能引发争议。Chris Dixon 指出,若脚下规则一直在变,企业自然不愿投入大量时间与资金开发。行业已经历多年强硬执法与政治敌意,更可能结果是企业转往其他地区发展,而非消失。美国能实施的监督将减少,监管机构更难监督离岸企业,执法部门更难触及这些公司,它们围绕美国标准建设产品的意愿更低。产业外流将削弱美国监管影响力,导致经济机会与安全优势流失。

《CLARITY 法案》的战略意义在于延续美国技术领先传统。一项技术一旦发明,通常不会消失,关键在于其发展地点、主导公司及塑造规则。一个多世纪以来,美国受益于主要技术在本国诞生与发展的优势,技术领先带来企业、就业、税收、专业能力,为国家重点事务提供经济资源与安全优势。加密技术发展史说明利害关系:当美国限制强加密技术出口时,外国竞争者并未停止开发,而是将产品置于美国之外,用户转而使用这些产品。

限制调整后,美国公司才得以参与建设安全互联网经济。区块链技术面临同样问题,未来金融系统、技术标准及领先企业总会在某处出现。若主要在海外发展,美国将同时失去经济机会与监管影响力。《CLARITY 法案》为负责任企业提供依据美国法律开展建设的理由,有利于消费者、执法、国家安全,并帮助美国参与制定下一代金融基础设施标准。支持者包括两党议员、执法组织、金融机构及科技公司。

警察兄弟会(Fraternal Order of Police)作为美国最大执法组织,表态支持法案,反驳'法案会削弱制裁或反洗钱执法'说法。高盛 (GS.US) 首席执行官 David Solomon 已为法案背书,其他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公司正开发区块链产品。多方共识表明,美国需要一套明确、可执行的数字资产市场规则,以取代不确定状态,加强消费者保护,支持执法,并提高下一代金融技术在美国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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