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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优惠期终结 四类节能、新能源汽车明年起不再享受车船税减免

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6-07-03 20:38:37

(原标题:15年优惠期终结 四类节能、新能源汽车明年起不再享受车船税减免)

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长达15年的节能汽车、部分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政策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026年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具有追溯效力,即纳税人无论是新购买还是在《公告》实施前已购买的上述类型车辆,均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征收细则为,对于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及以下)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设置税额。如,排气量为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00元至540元;排气量为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对于商用车,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按辆征收,税额幅度为480元至1440元;货车按整备质量征收,税额幅度为每吨16元至120元。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自2012年车船税法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这项优惠政策实施至今已近15年。

此次政策调整基于汽车产业格局的变化。据官方披露数据,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新能源汽车已从政策驱动阶段迈入市场化发展阶段。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与其他燃油汽车一样,都属于大额财产。2025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销售价格为21.8万元,部分车型销售价格达到百万元以上。对上述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具体来看,四类车型不再享受减免,包括:节能汽车,主要是指油电混合动力车型,此前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2027年起全额征收;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此前免征车船税,2027年起按规定征收;纯电动商用车及燃料电池商用车,此前免征车船税,2027年起按规定征收。 

纯电动乘用车与燃料电池乘用车则不受影响。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本次调整区分技术路线,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仍不在车船税征税范围,持续免税,政策导向清晰:长期重点发展零排放纯电乘用车;插混、增程车型带有内燃机,属于过渡技术,不再叠加税收优待。从税收公平角度看,不少高端插混车型售价不菲,长期全额免税与同价位燃油车形成税负差,取消优惠可平衡财产税调节作用,稳定地方税源。”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综合来看,此次调整对乘用车消费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由全免转为恢复征收),其次是油电混动车型(由减半转为全额征收)。

不过崔东树表示,因金额较小,此次车船税调整对消费者购车决策影响有限。其指出,家用插混车每年仅多缴三百至四百元车船税,分摊至全年用车成本几乎不改变购车选择;1.6L 以下节能燃油车税负小幅上升,代步用车感知不强。且新能源购置税减免、以旧换新等核心购置扶持政策保留,产业支持力度并未大幅收缩。长期看,汽车财税政策将逐步市场化,引导行业资源向纯电赛道倾斜,加速双碳目标落地。 

事实上,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成熟,针对该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呈阶梯式退坡。2022年底,实施了13年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购置补贴政策正式终止;2026年1月1日起,此前持续逾10年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调整为减半征收。从市场反馈来看,除个别月份销量出现波动外,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总体保持上升态势。

长期以来,新能源汽车在购置和使用环节享有较燃油车更多的税收减免,这已引发业内对税负不公的讨论。此次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标志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正从“普惠性减税”向“公平竞争”进一步过渡,产业驱动逻辑也从政策扶持转向市场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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