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2026-05-27 08:27:23
(原标题:新股消息 | 晶通新材料递表港交所 专注绿色可持续多用途装饰板材产品研产销)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5月27日披露,浙江晶通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通新材料)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中金公司为独家保荐人。
公司简介
招股书显示,晶通新材料是新型高分子装饰石晶复合材料的行业领先供应商,专注于绿色可持续多用途装饰板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产品主要包括新型高分子装饰石晶复合地板及墙板,广泛应用于住宅、商业和公共空间。同时,公司一直持续探索新型高分子装饰石晶复合材料于其他领域的应用。
经过十五年的发展,晶通新材料持续专注于满足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及推动产品研发创新,已实现多轮产品迭代并形成四大产品线:(i)SPC地板及墙板、(ii)LVT地板、(iii) EPC地板及墙板,以及(iv)其他创新产品,包括PETG地板。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中国内地是 PVC装饰材料市场的世界领先出口国家,于2025年占全球出口价值约45%。按2025年中国内地总出口额计,公司于PVC装饰材料市场在所有供应商中排名第一,及按2025 年对欧洲的总出口额计,公司于PVC装饰材料市场在所有中国供应商中排名第一。
自成立以来,晶通新材料的业务一直以全球化为导向。公司是欧洲的主要供应商(按 2025年零售额计),服务欧洲十大家居装修零售集团中的八家,且产品已销往全球60 多个国家及地区,包括德国、法国、荷兰、美国、英国及瑞士。截至2026年5月18日,公司每年获得多项行业认可,包括「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自2018年起)、「中国墙板行业领军品牌」(自2022年起)及「浙江出口名牌」(自2018年起)。
与传统装饰材料相比,公司的产品具有独特的功能优势,包括自然美观、防火、抗菌特性、低碳无甲醛、隔音、耐磨、防虫防霉及易于安装。公司多元化的产品组合适用于广泛的住宅、商业及公共空间,包括住宅、酒店、购物中心、办公楼、学校、图书馆及养老设施。凭借丰富的颜色、图案及压花选择,公司的产品旨在满足客户的各种个性化偏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超过3100款地板产品型号及600款墙板产品型号。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每年推出平均超过300款自行开发的新型地板产品型号及超过100款自行开发的新型墙板产品型号,全部均由公司的内部设计团队独家定制。
财务资料
收入
公司于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录得收入约为15.98亿元、22.19亿元、23.07亿元人民币。
年内利润
公司于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录得年内利润约为2.30亿元、3.37亿元、3.61亿元人民币。
毛利
公司于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录得毛利约为5.74亿元、8.21亿元、8.49亿元人民币。
行业概览
全球PVC装饰材料市场规模从2020年的280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346亿美元,并预计有望在2029年达到447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5.2%。按地区来看,北美和欧洲在全球PVC装饰材料市场中占比较大,其次是亚太地区。2024年,北美、欧洲、亚太地区PVC装饰材料市场规模分别为185亿美元、83亿美元和61亿美元,占比分别为53.5%,23.9%和17.6%。
按产品类型来看,PVC地板在全球PVC装饰材料市场中占比最大。2024年,其市场规模分别为317亿美元,占比约为91.5%,预计在2029年达到381亿美元,2024至 202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7%。
按材料来看,2020年LVT装饰材料的市场规模占比最高,约为41.8%。其市场规模相对稳定。然而凭借稳定性、环保性和耐用性的综合优势,SPC装饰材料迅速成为市场主流。2024年,其市场规模达到152亿美元,占整体市场规模的44.1%。预计2029 年,SPC装饰材料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提升至230亿美元,2024至202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8.6%。此外,EPC装饰材料市场规模也有望保持稳定增长。
董事会资料
公司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股权架构
于2026年5月18日,(i)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戴先生,以其个人身份拥有及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0.28%的权益,并以杭州晶合普通合伙人身份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53%的权益;(ii)执行董事章女士以其个人身份拥有及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0.19%的权益;及(iii)戴先生与章女士透过杭州晶达进出口及浙江晶弘达拥有及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40.38%的权益。因此,截至2026年5月18日,戴先生、章女士、杭州晶达进出口及浙江晶弘达及杭州晶合合共有权行使公司约92.38%的投票权。
中介团队
独家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有关香港法例:金杜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法律:金杜律师事务所;有关泰国法律: Weerawong, Chinnavat & Partners Ltd.;有关德国法律: Gleiss Lutz Hootz Hirsch PartmbB Rechtsanwälte, Steuerberater
独家保荐人的法律顾问:有关中国香港法例及美国法律:年利达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法律:通商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及独立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顾问: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合规顾问: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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