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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熊猫股价大跌触发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还因此前信披违法行为面临股民索赔

来源: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6-04-24 16:06:26

(原标题:*ST熊猫股价大跌触发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还因此前信披违法行为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4月23日,*ST熊猫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1日、4月22日和4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4月8日,*ST熊猫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ST熊猫与昆朋资产的债权转让为虚假交易,*ST熊猫为债权转让提供资金,后续通过资金拆借掩盖虚假交易,上述债权由国峻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代持,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照《证券法》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ST熊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多位高管被罚。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4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12月29日收盘时持有、或者在2025年1月23日到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熊猫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信息显示,*ST熊猫有裁判文书1条,涉案总金额3万元。

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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