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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拟41亿元战略投资中恒科技 持股49%

来源:观点

2026-04-08 18:05:00

(原标题:宁德时代拟41亿元战略投资中恒科技 持股49%)

观点网讯:4月8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反应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暨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2026年4月8日,中恒电气收到控股股东中恒科技投资通知,中恒科技投资及其股东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与宁德时代于2026年4月8日签署《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就宁德时代拟与公司开展战略业务合作并以增资方式向中恒科技投资进行投资等事宜达成框架性约定。


根据协议,中恒科技投资股东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拟引进宁德时代对中恒科技投资进行投资,各方发挥各自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促进宁德时代与中恒电气围绕绿色ICT基础设施、交通电动化、新型电力系统(算电协同)等领域开展相关业务及战略合作,整合资源禀赋,赋能公司发展。


协议约定,宁德时代拟以409985.882353万元(简称“增资对价”)认购中恒科技投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41.176471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及股权。前述增资对价中,宁德时代拟以其所持时代天源(深圳)科技有限公司99.6970%股权作价119,636.40万元(暂定金额,以时代天源100%股权暂定估值120,000万元测算),具体以届时时代天源股权评估值为依据;增资对价扣减时代天源股权作价的剩余部分金额为货币出资(现金支付)。


拟议增资前,中恒科技投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朱国锭先生和包晓茹女士分别持有中恒科技投资70%股权(对应中恒科技投资注册资本1,050万元)和30%股权(对应中恒科技投资注册资本450万元);拟议增资完成后,中恒科技投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941.176471万元,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和宁德时代分别持有中恒科技投资35.70%股权(对应中恒科技投资注册资本1,050万元)和15.30%股权(对应中恒科技投资注册资本450万元)、49.00%股权(对应中恒科技投资注册资本1,441.176471万元)。拟议增资前中恒科技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国锭先生。拟议增资完成后,中恒科技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朱国锭先生。


基于各方关于本次战略合作的相关安排,进一步发挥各方各自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促进宁德时代与中恒电气围绕绿色ICT基础设施、交通电动化、新型电力系统(算电协同)等领域开展相关业务及战略合作。同时,宁德时代将通过一定方式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即:在拟议增资完成后,朱国锭先生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恒科技投资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方式,促使宁德时代推荐的1名符合证券监管要求的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在拟议增资完成后,包晓茹女士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促使宁德时代推荐的1名符合证券监管要求的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经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后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朱国锭先生及包晓茹女士与宁德时代在中恒科技投资层面及/或上市公司层面等均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或共同控制。


自《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达成之日后2个月内,为顺利推动本次战略合作实施,基于框架协议达成的基本合意及具体内容,各方将积极、诚实推动有关中恒科技投资增资、中恒电气与宁德时代形成战略业务合作关系等具体事宜的洽谈、磋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科技投资持有中恒电气200,389,7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56%),朱国锭先生系中恒投资科技的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直接持有中恒电气25,696,3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6%),朱国锭先生的配偶包晓茹女士直接持有中恒电气7,210,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系朱国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朱国锭先生通过直接及通过控制中恒科技投资合计控制公司40.12%股份,系中恒电气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女士合计控制中恒电气41.40%股份。


中恒科技投资拟议增资暨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中恒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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