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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1-28 14:42:05

2026年01月28日,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25万元。龚天云(现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4万元。王翼(时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1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

罚款25万元

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

2

龚天云(现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2号

警告并罚款4万元

3

王翼(时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6〕3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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