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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1-30 18:33:25

2026年01月3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治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佣金发放不真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责令改正,处18万元罚款。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总赵浩杰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佣金发放不真实行为负有责任,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序号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作出决定时间

1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

长金管罚决字〔2026〕1号

佣金发放不真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责令改正,处18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2026年1月26日

2

赵浩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长金管罚决字〔2026〕2号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中心支公司佣金发放不真实的行为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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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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