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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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9:06:51
(原标题:上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且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可按规申请减免)
2025年1月1日起,上海市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作出调整,由市财政局与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5〕9号),明确六类可申请减免情形。纳税人因破产且土地闲置、自然灾害致重大损失(期末资金扣除工资社保后不足以缴税)、承担市政公用事业并执行政府定价且亏损、非营利组织从事公益事业并亏损、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或科创平台且亏损,均可依法申请减免。减免额度不超过亏损额,且不得高于实际应纳税额。从事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的纳税人不得享受优惠。申请需提交《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报告、土地权属证明及对应佐证材料,如破产裁定书、受灾证明、所得税汇算清缴表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减免按年核准。纳税人须确保材料真实,虚报骗取减免的,将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沪财发〔2022〕2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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