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5-12-24 17:31:05
(原标题:金雅福70亿理财崩盘真相)
近年来,黄金不再只是“避险资产”的代名词,而逐渐被包装成一种兼具实物背书与高收益承诺的投资工具。在“看得见的黄金”与“算得清的收益”之间,不少产品被设计成既不像传统理财,也不完全是商品交易的灰色形态。当实物属性被弱化、金融属性被不断放大,风险往往并不会立刻显现,而是在长期稳定兑付的表象下悄然累积。金雅福黄金理财相关产品集中违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浮出水面的典型案例。
01、产品违约集中显现
2025年6月起,部分投资者陆续发现,其所持有的金雅福相关黄金理财产品出现收益中断。上述产品此前多以“黄金投资”“文化金销售”“委托经营”等名义对外推广,承诺年化收益率集中在8%-14%区间,且在前期兑付阶段表现相对稳定,风险并未立即显现。
但进入11月后,投资者社群中关于逾期兑付的信息明显增多,违约情况迅速扩散,不再局限于个别项目,而是呈现出多款产品同时停摆、不同投资结构集中失效的态势。除直接参与黄金理财的投资者外,通过代持方式参与相关私募产品的资金,也自6月起陆续停止兑付。
综合多方信息,涉案产品对应的资金规模或在70亿-80亿元之间。目前,地方政府已介入处置,成立专项工作机制,相关风险化解与处置方案仍在研究推进中。
02、金雅福是谁?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深圳,起步于黄金加工与贵金属相关业务。其对外介绍中,将自身定位为覆盖黄金文创研发、智能制造、个性定制、智慧零售、黄金回收、精炼以及仓储物流等环节的一站式贵金属综合服务平台,试图构建完整的黄金产业生态。
在黄金珠宝行业内,金雅福以“产业链布局完整”“商业模式多元”受到关注。“文化金”“智慧金店”等概念,亦在一段时期内形成较高的市场辨识度,成为其区别于传统黄金企业的重要标签。
但需要注意的是,正是依托上述产业叙事与品牌认知,金雅福逐步延展出一套高度金融化的资金运作路径。在实际运行中,不少产品已不再单纯围绕实物黄金的生产、销售或流通展开,而是通过委托经营、有限合伙、代持安排等结构性设计,将社会资金持续导入其体系之内,黄金在其中更多承担的是资金运作的“载体”功能。
03、黄金委托模式如何运转?
在金雅福相关产品体系中,“黄金委托购销”是最具代表性、覆盖范围也最广的一类运作模式,其整体结构呈现出较为固定的路径。
首先,投资者与金雅福体系内的相关主体签署《黄金实物买卖合同》,形式上完成黄金购买,确立基础的实物交易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并不提取黄金实物,黄金仍留存在企业或其指定体系之内。
随后,投资者再与第三方或关联机构签署《委托合同》,将名义上持有的黄金资产委托用于“文化金渠道销售”等经营活动,并据此约定固定收益安排。合同到期后,投资者既可以选择领取对应数量的黄金,也可以选择直接收回现金及约定收益。
从合同结构上看,该模式由“买卖+委托”两类交易叠加构成,表面上分别对应商品交易与经营合作;但从交易实质分析,黄金并未真正进入投资者的占有或控制范围,投资者的收益也并非来源于其对黄金的自主处分或市场波动,而是高度依赖对方的履约能力。
在法律评价中,正因黄金在其中更多承担的是资金运作载体而非交易标的的功能,这类结构往往成为监管与司法审查的重点,其核心争议不在于合同名称,而在于是否构成以实物交易为外观的变相理财或融资安排。
04、收益从何而来?
相关产品在对外宣传中普遍强调,其收益主要来源于两条路径:一是“文化金”通过银行网点、线上商城、积分兑换平台等多元渠道销售所形成的高毛利空间;二是依托“智慧金店”体系开展黄金回收业务,实现规模化经营收益。
但从行业运行逻辑看,上述收益测算本身存在不小张力。银行类贵金属产品的准入与定价体系一向较为严格,除非具备显著工艺溢价或稀缺属性,否则长期维持高额毛利并不常见;而黄金回收业务的利润空间,则高度依赖金价波动、回收量及周转效率,收益稳定性本就有限。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多数产品安排中,投资者到期后可以直接选择现金兑付,而非必须提取实物黄金。这一设计在商业层面进一步弱化了实物交易属性,也使相关安排在风险暴露时,更容易被认定为“以实物为名、以资金收益为实”的资金运作模式,而非基于商品流转形成的真实收益分配。
05、股权还是债权?
除“黄金委托”模式外,金雅福体系内还并行推进了多只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产品。相关产品在文件层面被定位为股权投资,名义上投向黄金回收项目、智慧门店体系或关联企业的股权运作。
但从部分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来看,这类安排在结构设计上呈现出高度一致的特征,包括:
· 在合伙存续期内按照固定周期向投资者分配现金流
· 在合伙期限届满时,由普通合伙人或关联方受让投资份额
· 通过最低年化收益、差额补足等方式对投资回报作出预期锁定
· 并将上述“退出安排”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
这些条款并非孤立存在,其叠加效果在于:将原本应由投资者承担经营风险的股权投资,结构性改造为具有固定收益预期和刚性退出路径的资金安排。在法律实务中,这正是判断交易是否构成“名股实债”的核心关注点之一,即合同形式虽为合伙或股权,但其经济实质更接近于借贷或类债权融资。
06、风险并未止步
在部分产品首次显现兑付压力后,金雅福并未选择清算或实质性压缩业务规模,而是推出多种所谓“升级方案”,包括债权转股权、加盟经营安排以及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路径,并同步提高回报预期以稳定投资者情绪。上述安排在短期内确实缓解了部分集中维权压力,但其共同特征在于延长兑付周期、抬高收益预期、弱化当下风险确认。
在资金来源与经营状况未发生根本性改善的情况下,此类结构性调整往往只能延后风险暴露,甚至可能在规模与参与人数上进一步放大整体风险敞口。与此同时,部分产品还通过“拼单代持”的方式规避私募投资者人数与适格性要求,即由一名名义合伙人对外持有份额,其背后实际对应多名出资人,并通过内部协议确认权利归属。一旦发生纠纷,这类安排不仅显著增加权属认定与责任划分的复杂度,也可能使相关产品在募集阶段即存在合规瑕疵,从而在兑付风险之外,进一步叠加法律风险。
07、问题不止于一家机构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金雅福所暴露的,并非单一产品的兑付问题,而是一整套“以结构换时间、以承诺换稳定”的风险处理逻辑。当基础现金流与真实资产状况未发生根本改善时,任何延展性的安排,最终都可能转化为更复杂的法律与合规风险。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操作并非个案。在行业下行周期中,类似的“升级方案”“代持拼单”“结构重组”正在成为部分机构的应对选项。短期看似缓冲压力,长期却可能放大系统性不确定性。
事件走向仍有待进一步信息披露,但可以确认的是:当风险被不断推迟而非被正视时,问题往往不会消失,只会以更高的成本回到台面。这,或许才是金雅福事件真正值得行业反思的地方。
编辑 | 夏叶璐
图片 | 来源于金雅福小程序截图
证券之星APP
2025-12-24
证券之星网站
2025-12-24
证券之星网站
2025-12-23
三尺法科技
2025-12-22
电鳗快报
2025-12-22
证券之星网站
2025-12-22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