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埔桥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2-16 16:00:00

2025年12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埔桥支行贷款调查不审慎,对潘雯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王亚伟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吴长奎警告并罚款8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

贷款调查不审慎

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45万元。

对潘雯警、王亚伟、吴长奎警告并罚款合计2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