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5-12-15 17:42:33
(原标题:12亿一夜蒸发!浙江优策投资资金“失踪”真相全拆解)
从获奖光环加身、管理规模数十亿元的“明星私募”,到12亿元银行存款离奇消失、管理人资格被撤销、实控人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浙江优策投资的崩塌并非偶然,而是一场持续多年、层层遮掩的系统性失控。表面看,这是一起因银行存款“失踪”引发的纠纷;但深入拆解,其背后交织着资金挪用、信息造假、关联交易与治理失灵,最终在监管与司法的合力下被揭开全貌,成为近年来私募证券基金领域极具标志性的“爆雷”案例。
要理解这场风险是如何一步步累积并最终集中爆发的,仍需回到优策投资最初的成长路径。从成立背景、股权结构与管理层变迁,到备案情况、产品布局及行业声誉的逐步建立,优策投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呈现出“合规运作、稳健扩张”的外在形象。正是这种看似正常甚至“优秀”的发展轨迹,为后续巨额资金被挪用却长期未被察觉埋下了伏笔。
1、浙江优策投资的创立与发展轨迹
2016年12月7日,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策投资”)在浙江杭州正式成立,总部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初始业务定位为商务服务业相关的投资管理业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焦健。彼时,国内私募基金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各类私募机构纷纷涌现,优策投资也顺势踏上了行业发展的浪潮。
2017年11月21日,优策投资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获得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登记编号P1065921,这标志着其具备了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合法资格。此后,公司业务范围逐步拓展,涵盖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现金管理等多个领域,并陆续推出了“优策月月盈”“优策长实”“优策长秀”等多只阳光私募基金产品,构建起了自身的产品体系。经查询中基协官方披露信息,优策投资自成立之日起,备案基金28只,其中17只完成清算,尚有11只未曾完成清算。
在发展过程中,优策投资经历了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2018年6月,法定代表人由李晓晴变更为王铭宇;2020年11月,焦健接任法定代表人一职。从股权结构来看,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连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9%,焦健仅持股1%,认缴出资额分别为990万元和10万元,认缴期限均至2027年12月31日。
凭借前期的业务布局和市场运作,优策投资曾获得行业内的一定认可。2023年12月,其旗下致远1号FO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荣膺第十五届介甫奖“优秀FOF产品”奖,公司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焦健还获评“优秀基金经理”奖。2024年5月,优策投资还成功入选中信证券私募基金大赛月度排名榜(组合基金),彼时的行业形象看似较为正面。截至暴雷前,优策投资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在管基金共计24只,管理规模区间为20—50亿元,办公地虽设在北京,但注册地仍保留在浙江杭州。
2、巨额资金离奇“失踪”,优策投资与长安银行身陷罗生门
优策投资的暴雷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以一系列关键事件为节点逐步发酵,笔者关注到2024年7月成为整个暴雷事件的临界点。
2024年7月3日,优策投资旗下“优策长实”“优策长秀”“优策月月盈3号”三只产品的投资者发现,原本应定期公布的《账户余额明细表》并未如期披露。当投资者自行前往长安银行打印账户流水时,得到了令人震惊的结果:三只产品存入长安银行专户的协议存款合计金额本应达12.52亿元(据2023年年报披露),但此时账户余额仅剩8.6万元,巨额资金离奇“失踪”。
2024年7月10日,优策投资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正式宣布暂停旗下包括上述三只产品在内的共计11只产品的申赎业务。公告称,暂停业务的原因是长安银行未按约定提供账户余额明细,公司已委托律师向长安银行发送律师函,并指控长安银行“违反规定为私募专户开立网银”,导致资金被非法转出,同时声称已与公安机关、长安银行总行对接,寻求妥善处理方式。
然而,优策投资的说法很快遭到长安银行的反驳,双方陷入“罗生门”。2024年8月16日,长安银行回应称,合同最初虽约定不开通网银,但后续优策投资通过补充协议申请开通了网银,且优策投资此前均按月完成对账,不存在未提供账户明细的情况。8月20日,长安银行进一步发布官方声明,直指“12.52亿元存款丢失”的报道严重失实,相关《账户余额明细表》的单据、印章、金额均系伪造变造,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对不实言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迅速介入。
2024年8月2日,浙江证监局向优策投资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标志着官方调查正式启动。而相关信息显示,优策投资的资金最终流向了宝鸡凤凰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畅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宝鸡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且这些公司与优策投资存在复杂的关联关系——宝鸡凤凰岭由宝鸡远大100%控股,宝鸡远大与浙江贵直股权投资基金有关联,而优策投资与浙江贵直的大股东均为杭州连芯投资,实际控制人均指向李晓晴(后续监管查明实际控制人为黄某)。
巨额资金“失踪”的消息传来后,涉及全国300多位合格投资人(分布于北京、浙江、海南、福建等多个省份)陷入恐慌,纷纷采取行动维权。部分投资人率先通过网络爆料,披露自己从2019年起投资优策投资相关产品的经历,以及资金“不翼而飞”的事实,引发市场及舆论的广泛关注。
在优策投资发布公告初期,部分投资人选择相信公司说法,等待公司与银行的协商结果。但随着长安银行的反驳以及优策投资后续态度的转变,投资人逐渐失去耐心。后续调查显示,优策投资部分员工曾参与、蛊惑投资人前往银行和监管部门上访,试图向相关机构施压,给长安银行正常经营和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而这一行为也被证实是优策投资内部管理混乱、试图转嫁责任的表现。
此外,不少投资人开始自行梳理投资合同、产品年报、账户流水等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探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可能性,为后续的司法追责和民事索赔做好准备。经过监管调查和司法介入,我们不难看出优策投资的经营状态已全面恶化,彻底丧失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资格。
2024年7月21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优策投资被列入经营异常机构;其关联公司浙江贵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晓晴)也于同期因相同原因被列为异常机构,两家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已完全停滞。
2025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了优策投资的管理人登记,这意味着优策投资彻底失去了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合法资质,作为私募机构的“生命”正式终结。目前,在诸多企业信息查询网站中,优策投资已被标记“经营异常”“被执行人”“司法案件”等多个负面标签,名下相关资产大概率已被查封或冻结,难以支撑对投资人的资金赔付。
3、监管措施及司法处置展望
在行政监管层面,2025年12月12日,浙江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优策投资存在三项重大违法事实:一是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3月后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某,但报送信息仍为李晓晴);二是违规挪用基金财产,实际控制人黄某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通过网银转账将3只投资层产品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截至2024年7月尚有9.55亿元未归还);三是向投资者和基金业协会报送的11只产品资产、收益、净值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隐瞒资金被挪用的事实。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合计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黄某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款总额达3525万元,堪称私募基金领域的“史上最重”罚单。
在司法层面,长安银行就优策投资伪造变造单据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已受理侦办;优策投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因公司内部违规违法行为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相关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监管部门明确表示,对于优策投资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将“应移尽移”给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民事救济层面,行业人士指出,投资者可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优策投资赔偿投资款、认购费及资金占用损失,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连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私募投资的合规底线与风险警示
浙江优策投资“爆雷”事件从一家看似“优秀”的私募机构崛起,到因恶意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黯然退场,历时近十年,最终以监管顶格处罚、机构资格撤销、相关人员终身禁入落幕,留给行业和投资者的警示意义尤为深刻。
笔者认为,本案中不翼而飞的12亿银行存款的最终去向,决定了投资人的损失是否可以得到清偿。资金若能被成功追回,投资人的损失才有获得足额清偿的可能;若资金已被挥霍、转移或无法追回,即便投资人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困难的局面。
曾几何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底层透明,流动性强等原因,暴雷风险远远低于“其他类”和“股权类”基金。而此次暴雷事件再次提醒大家,在选择私募产品时,不能盲信基金类型以及机构的行业排名、获奖荣誉等表面信息,更要警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文章 | 戴鹏飞
编辑 | 夏叶璐
三尺法科技
2025-12-16
中国网财经
2025-12-16
证券之星网站
2025-12-15
三尺法科技
2025-12-15
三尺法科技
2025-12-15
三尺法科技
2025-12-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