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5-10-25 21:06:03
(原标题:曾卷入“李佳琦风波”的花西子,又“翻车”了?)
雷达财经出品 文|彭程 编|孟帅
多次深陷争议漩涡的花西子,又一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第三方测评账号“老爸评测”发布视频称,其在多款化妆品中检测出苏丹红原料,此消息瞬间引发广泛关注。
尽管测评视频里对涉事品牌和产品做了模糊处理,但敏锐的网友们迅速根据成分迅速锁定了一份品牌清单,其中花西子赫然在列,涉事产品疑似为花西子桃娇鲜颜精华底霜。
目前,花西子官方旗舰店已将花西子桃娇鲜颜精华底霜下架。花西子方面表示,“已对相关原料供应企业展开严格调查。在此期间,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相关产品暂停销售。”
事实上,此次“苏丹红危机”,并非花西子首次卷入争议。早在2023年9月,李佳琦在“眉笔事件”中的言论,就一度让花西子面临一场严峻的舆论风暴。
尽管事后李佳琦和花西子均进行了道歉,但这些言论至今仍不时被网友“挖坟”,“花西币”等网络热词更是如阴霾一般,成为品牌难以摆脱的阴影。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佳琦风波”发生后,花西子还曾因“花西子公开信非公司公关部撰写”、“花西子公关部或集体离职”等话题冲上热搜。
而某自媒体因发布的《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声明像小学生作文,无法对抗老板意志》文章,还被花西子告上法庭。
今年6月,法院一审宣判,判令该自媒体实控人羊雨(化名)赔偿花西子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
一审判决之后,羊雨不服判决结果,于是再次提起上诉。10月17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将择期二次开庭。
据媒体报道,除了提起上诉,羊雨同时开始关注花西子产品信息。他发现一款名为花西子桃娇鲜颜精华底霜的产品可能存在虚假宣传,于是向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10月24日,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称,羊雨举报花西子桃娇鲜颜精华底霜的两项虚假宣传,均未予立案。其中,一项举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因此不予立案。
羊雨称,花西子起诉他的案子刚结束二审,对于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的决定,他准备提起行政诉讼。“接下来我们会送检我们手中的面霜,如果含有苏丹红,我们会去举报,也会去寻找购买面霜的消费者,发起集体起诉。”
产品检出苏丹红?花西子下架相关产品
近日,第三方测评机构"老爸评测"在其官方账号发布检测视频称,在多款大牌护肤品中检出被禁用20年的成分苏丹红。
公开资料显示,苏丹红是一种具有基因毒性及潜在致癌风险的化学染色剂,并非食品添加剂,学名苏丹,分为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和苏丹红Ⅳ四种。
早在2003年,苏丹红IV已被全球禁止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领域。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第431号着色剂CI26105英文名正是Solvent Red 24,即苏丹红IV,CAS号为85-83-6,属于明确的违禁成分。
尽管视频对涉事品牌进行了模糊处理,但网友通过成分表比对,迅速锁定科颜氏、花西子、farmacy、且初等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
其中,最近陷入法律纠纷以及此前卷入“李佳琦风波”的花西子,尤为引人注目。
检测报告显示,问题根源指向一款含有鳢肠提取物、印度楝叶提取物与辣木籽油的红色复合植物原料组。
据悉,上述三种植物提取物本身不含苏丹红,但检测该复合原料组时发现苏丹红IV含量高达1170ppm。
随后,“老爸评测”对添加该原料组的多款化妆品进行全面买样检测,最终确认所有样品均含有苏丹红Ⅳ,含量区间在435-1982ug/kg。
从测评视频中展示的成分表推测,花西子涉事产品疑为桃娇鲜颜精华底霜。
雷达财经注意到,截至发稿,在天猫、京东平台上,花西子官方旗舰店已经下架了该产品。不过,在前述平台上,有其他商家目前仍在销售这款产品。
对于此次事件,花西子回应称,“已对相关原料供应企业展开严格调查。在此期间,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相关产品暂停销售。”
老爸评测技术人员表示:“大多品牌可能也是被原料商欺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了含有苏丹红的植物色素。如果品牌能更细致地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原料风险识别能力,就能更好地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涉事原料组的功能是染色,但天然色素往往不稳定,厂商才会添加其他违禁成分如苏丹红。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一个复杂体系里检测单一活性成分是难度较高的事情,事件爆发的时间点也颇微妙,因此后续有待进一步调查。
曾因李佳琦言论卷入风波,事后公关再引争议
此次“苏丹红危机”,并非花西子首次卷入舆论的狂风巨浪之中。
时间回拨至2023年9月10日,头部主播李佳琦在直播间带货花西子79元眉笔时,有网友评论"花西子越来越贵了"。
李佳琦当即回应:"哪里贵了,国货很难的",并进一步表示:"这么多年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
一时间,网络上质疑声四起,网友们纷纷指责李佳琦的前述言论“试图驯化消费者”,“何不食肉糜”,纷纷表示要取关李佳琦。
而此次事件还衍生出"花西币""哪李贵了"等网络热词,其中"1花西币=79元人民币"的调侃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舆论压力,李佳琦随后在微博和直播间进行道歉,表示自己在回应网友时说的话非常不合适,让大家失望了,自己不应该也没有资格随意评论任何一位网友。
然而,舆论并未就此平息,网络上的反感情绪逐渐从李佳琦个人蔓延至花西子品牌本身。
为应对舆论危机,花西子随后以《一封信》为标题发布公开信,对公众表示抱歉,并表示不断吸收公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正根据大家的意见进行比照、修正和提升。
然而,这封公开信被认为是一次失败的公关,不仅未能平息舆论,反而引发了二次舆情。舆论普遍认为这封公开信缺乏诚意,未解决实质性问题。
更具戏剧性的是,公开信发布次日,有自媒体发布文章《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声明像小学生作文,无法对抗老板意志》,通过对话体方式披露了花西子公关人员离职情况及公开信的来源细节。
文章称,《一封信》并非出自花西子公关部之手,公关部已有多名员工主动辞职,"现在只剩一些入行不久的年轻公关",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花西子内部管理问题的质疑。
围绕这篇文章,花西子选择与该自媒体对簿公堂。2024年12月,花西子品牌运营方杭州宜格化妆品有限公司以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将该自媒体实控人羊雨(化名)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8万元,共计58万元。
今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羊雨赔偿宜格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驳回其余诉请。
自媒体再次提起上诉,并直指花西子虚假宣传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羊雨表示不服,于7月10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羊雨认为,文章内容属合理舆论监督,不应适用商业诋毁条款;“小学生作文”属公众评论,不具侮辱性;赔偿金额缺乏依据。其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10月17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约3小时,未当庭宣判,将择期二次开庭。
作为羊雨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在庭审后向雷达财经表示:"我们向法庭提交了96组证据,不只是为羊雨个案辩护,更是想为所有坚持真实、聚焦公共利益的自媒体,争取一个清晰的法律边界:正当舆论监督,不该被轻易扣上‘商业诋毁’的帽子。"
周兆成强调,羊雨和花西子从来不存在“竞争关系”,“涉案账号是羊雨个人运营的账号,背后的公司始终没有实际开展过经营业务”。
周兆成表示,“我们当庭出示的账号后台数据很直观:从开号以来,两年里广告收益累计仅几百元,平均每天不足1元,2023年后更是零提现。而且账号里涉化妆品的内容均是舆论监督,并不存在给化妆品行业进行商业推广——这样的自媒体,怎么可能和年营收数十亿的花西子形成‘同业竞争’?"
周兆成还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初衷是规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但羊雨的文章始终没涉及化妆品的产品质量、售价、销售渠道,只是聚焦花西子公关部员工的真实处境,这些内容和'竞争'毫无关联,根本不适用这部法律。"
关于舆论监督的正当性,周兆成则强调:"羊雨发文的初心,是'还原真相'而非'诋毁品牌'。我们提交了羊雨的新闻采编资格证书、过往从业经历和行业荣誉——他一直从事专业媒体采编,对'事实核查'有刻在骨子里的敬畏。"
为了核实信息真实性,周兆成表示羊雨"通过正规渠道联系到花西子公关侯某,反复核对对方的身份——对照手机号绑定的微信、支付宝'侯某'信息,留存完整的采访录音原始文件。文章里每一句话,都有受访人陈述或客观事实支撑,没有任何虚构、夸大的成分。"
周兆成认为,"花西子的损失,和羊雨的文章其实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庭审中我们梳理的时间线很清晰:9月10日李佳琦的言论引爆第一波舆情,9月19日花西子发布《一封信》,又引发第二波舆论;而羊雨的文章发布于9月20日,此时花西子的舆情早已形成。"
周兆成还表示,"在羊雨发文前,很多权威媒体已经报道了'花西子公关部离职',相关话题还冲上热搜。羊雨只是跟进热点,既没新增负面信息,也没引导过任何负面评价,怎么能把早已存在的经营损失,算到他的头上?"
值得一提的是,据周兆成透露,他们曾向法院申请要求李佳琦以及花西子创始人出庭,但法院没有准许这一申请。
花西子方面由两名代理律师出庭,庭审中坚持认为羊雨系不正当竞争经营者身份,与花西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且羊雨发文诋毁了花西子商业信誉。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分析指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商业诋毁的构成需满足"经营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这一前提。
本案中,花西子主张自媒体通过提供化妆品行业有偿推广服务构成竞争关系,但被告方抗辩称其自媒体属文化传播范畴,双方无直接竞争。
周兆成律师认为,"一个健康的市场,不该只有企业的声音,也该容得下基于真实的监督,这既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更是推着企业越走越稳的动力。"
据红星新闻,10月15日,宜格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一切以一审判决书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据封面新闻报道,在卷入与花西子的诉讼纠纷后,羊雨开始关注花西子产品信息,发现一款名为花西子桃娇鲜颜精华底霜的产品可能存在虚假宣传。
“这款产品的备案是普通化妆品,宣传页面有‘护屏障角鲨烷’字样,宣传产品有‘防暗沉’‘清除自由基’等功效。”羊雨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暗沉”属于特殊化妆品的功效,上述宣传属于虚假广告,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于是,他向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10月24日,羊雨接到该局短信回复:经核查,“角鲨烷”字样在一张产品图片的标题上方出现,而且字体也未突出显示,其他宣传页面均未出现,且在核实时已自行改正。鉴于已改正涉案内容,可以认定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另对举报的“抵御自由基肌肽”宣传事项,鉴于商品配料表中含有肌肽,当事人提供的文献《肌肽在皮肤抗衰老中的作用及其研究进展》中提到,肌肽可以清除已经产生的ROS,具有抗氧化机理,通过该作用机理,改善皮肤的屏障功能,从而达成修护肌肤的功效。故无法认定当事人虚假宣传。
但羊雨认为,该款产品销售量众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促成了销售,理应受到处罚,“我已经在准备行政诉讼。另外,这款被举报的产品前两天还被测评机构怀疑含有违禁成分苏丹红,目前已经下架。我们准备将样品送检,如果含有苏丹红,将联合消费者发起公益诉讼。”
雷达财经注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也有消费者曾因虚假宣传向花西子发起投诉。
今年10月,一名用户表示,花西子宣传说可以三合一使用的粉饼,包括使用说明中也说了可以湿用,并且送了湿用的粉扑,但当第一次使用后,发现粉饼其实并不能湿用,会结块。
另外,在黑猫投诉平台上,还有部分消费者因退货遇阻而向花西子发起投诉。
雷达财经从宜格美妆集团官网获悉,花西子系浙江宜格美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自主品牌。而在此前,浙江宜格美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杭州匠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因违反《广告法》而遭到处罚。
天眼查显示,今年1月,因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表示不清楚、不明白,杭州匠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从“李佳琦事件”到“商业诋毁诉讼”,再到近日的“苏丹红危机”,多次卷入舆论漩涡的花西子,后续将迎来怎样的发展?雷达财经将持续关注。#社区牛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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