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
2025-09-25 20:08:00
(原标题:东莞房地产新政:实施购房补贴 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 合理供地等)
观点网讯:9月25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显示,本次政策立足东莞市房地产结构性供需变化,因城施策、综合施策,进一步减轻购房负担、促进住房消费、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提振需求和优化供给的举措。
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对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名下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属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同时满足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核算住房套数并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50万元。对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不超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供收比仅核定公积金贷款部分。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贷款首付款。
四、合理供应房地产用地。细化房地联动土地供应调节机制,结合各镇街(园区)新建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情况,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对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原则上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对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超过36个月的,暂停新增商业办公用地出让。
五、支持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业态功能合理转换。在符合结构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相关主体通过改建改造、增配设施等方式,优化调整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功能,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教育、养老、托幼、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用途,或用于发展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休闲等经营性用途,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程序直接办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
六、优化房地产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开发企业在首次申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后,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主调整申报价格。大力推行“交房即发证”,分期规划核实验收和分栋首次登记。优化东莞市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允许以单套房屋为基本单位,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及后续的注销登记。参照存量房“带押过户”的模式,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业务落地,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5
观点
2025-09-25
智通财经
2025-09-25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5
智通财经
2025-09-25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