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04 15:14:51
2025年09月0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孙涛(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非车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作出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笑凡(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车险承保管理室主任)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建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经理(主持工作))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陕金罚决字〔2025〕67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罚款11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2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 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罚款16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
3 | 孙涛(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非车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
4 | 李笑凡(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车险承保管理室室主任)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
5 | 王建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14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12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12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11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11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11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