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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3-19 09:30:00

2026年03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8万元。冯东岳(时任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3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罚款1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2

冯东岳〔时任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3万元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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