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09-11 19:00:42
(原标题:债市又现大调整!赎回费新规波及债基但利好债券ETF)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吴霜 余纪昕
公募基金费用新规的余波席卷至债市。
近两日,债券收益率大幅攀升。10年期国债收益率自9月4日1.74%的低位于几个交易日内连续快速上行,9月10日,债市跌势仍未止步,10年期国债收益率当日下午突破1.8%的关键点位,一度触及1.83%的高点;30年期国债收益率也上行2.9个基点,来到2.10%附近。
9月11日截至发稿,债市现已有企稳迹象,呈现长短端表现分化。利率债品种中,长端还在继续跌,比如30年期国债活跃券“25超长期特别国债02”当日收益率上行1.7bp来到2.11%,30年期地方债活跃券“25河北债59”收益率上行1.75bp至2.35%。短端利率债小幅回暖,1年期国债活跃券“25附息国债08”收益率下行1.25bp至1.3475%。
受此影响,最近一周债基收益较为低迷。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11日发稿,所收录的930只短期纯债型基金中有751只近一周回报为负;3571只中长期纯债基金中有2926只近一周回报为负。
CNEX债券分歧指数显示,在此轮债市“阵痛”行情中,基金机构持续抛券,成为市场卖方主力。
业界普遍认为,横向比较各类资产变动,本轮债券市场剧烈调整与以往“股债跷跷板”效应不同,未发现明显跨市场联动,主要源于公募降费新规下短期债基赎回费调整,叠加去年债牛行情透支后债券收益率仍处历史低位,导致债券配置性价比显著下降。
目前,原本以流动性管理为目的投资债基的机构——如理财子、银行自营与券商资管,基于预判倾向提前进行“防御式”赎回,边际博弈行为的变化进一步引发债市恐慌性抛售与踩踏,叠加羊群效应,最终形成债市悲观情绪下空头信号的“自我验证”。
9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金费用新规》)中对债基赎回费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是如何扰动债市的呢?
债基一直以来是各类资管机构调节产品流动性的“利器”。以银行理财为例,根据中金研究所的数据,截至2025年6月末,含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共持有的资产余额为32.97万亿元,其中对公募基金的投资占比为4.2%,比上一季度末提升1.2个百分点,或与低利率环境下债券管理难度加大,理财加大通过债基投资力度有关。
而新发的《基金费用新规》鼓励对基金的长期持有,对不同期限的赎回费率进行了调整。
具体来看,《基金费用新规》公募基金赎回费适用基金类型新增了债基和FOF,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基金中基金(FOF),而在此前主要针对股票基金、混合基金,ETF、LOF、分级基金、指数基金短期理财产品基金参照标准。
而在具体费率上,对持续持有期少于七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满七日、少于三十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满三十日、少于六个月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 0.5%的赎回费。
而在此之前,债基的赎回费率多数以7日为界,7日以内赎回费率为1.5%,7日以上为0。
也就是说,按照新规,如果作为流动性管理的工具,投资者至少要支付0.5%的赎回费,而短期债基本身的收益率就比较低,招商银行资本市场研究所统计,2020年来,债基滚动6个月投资收益约1.5%-2%。这样一来,短线操作会极大拖累基金收益。
一位资管行业资深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新规对于短债基金极其不友好,很多机构资金用短债基金来做流动性管理,喜欢快进快出,明确赎回费之后,导致其投资收益大打折扣。此外,用债基做波段操作获益的性价比也会下降。
不过,《基金费用新规》从另一种角度来说利好银行理财。上述人士表示,银行理财没有赎回费,以及投资限制比较少,尤其是在债券基金失去流动性管理功能之后,居民对于短期限固收产品的需求或将转向银行理财。
他也坦言,改变市场的认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时间,尤其是对于部分个人投资者来说,很容易忽略费率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除了对未来的市场格局产生影响之外,固收投资的逻辑也相应面临转变。
一位固收投资的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新规整体的方向是鼓励对债基的长期持有,而债券基金的持有期限越长,投资经理在债券资产期限选择上也会更加偏长。
除此以外,在资金从债基撤出后,虽然还会继续投向债券市场,但由于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其偏好券种也相应转变,从而导致债市出现与以往不同波动方向,比如银行自营更偏好中短利率债,而理财更偏好短期信用债,而公募债基配置较多的二永债、政金债、超长利率债需求将弱化。
这也解释了为何近两日债市的波动之中,中短久期和普通信用债跌幅相对小。
新规对不同券种的影响上来看,招商银行资本市场研究所同样指出,利率债或强于信用债,短债强于长债。银行、理财等机构若赎回债基转而直投现券,由于其风险偏好更低,可能采取“买短卖长”策略,导致信用债和长债相对承压。
而对于银行理财来说,债基缺位之后,债券ETF或将填补流动性管理的需求。
一位公募可转债研究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还在观察未来的配置方式,可能后续会增加债券ETF,目前内部还在做相关测算。”
另一位基金经理也告诉记者,赎回费对债基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核心在于持有周期会被拉长,短期对流动性要求比较高的负债还是会从债基流向银行理财,毕竟现在债基的收益率很难做到考虑赎回费情况下还有超额收益。此外,金融机构委外类的负债也很难通过公募纯债基金来搓波段,未来可能会对于工具化的类ETF的债券型产品有利。
与此同时,一位城商行理财子公司投资经理则称,其公募债基占比较低,未来新规落地,或将加大摊余成本法资产所占的投资比例,另外,优选一些长期持有产品,同时更加关注买入的时机节点。”
除此以外,新规中的“基金管理人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孳生的利息,除扣除支付的划款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外,应当全部归入基金财产”这一条规定,也剑指此前火爆的“货币增强”产品。
中信建投证券指出,部分机构通过刻意操作延迟资金划转,从而产生申购资金利息;而代销机构将由此产生的额外利息收入返还,包装成“收益增强”,制造出收益率高于普通货币基金的假象,以此吸引客户。这种“增强”并非来自投资管理能力,而是利用了本应属于投资者的财产,损害了存续持有人的利益,同时扰乱了市场秩序。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利息归于基金财产,能够有力斩断这种虚假增强的利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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