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08-18 15:41:40
(原标题:9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实施)
据“工信微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落地实施,加快优质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技术规范》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从严整治非法改装车体结构、电气线路、限速装置以及擅自更换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严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不合格车辆或非法改装车辆。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的销售监管,严禁销售、进口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以及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要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对既不符合《技术规范》也不符合旧版本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对符合旧版本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且在2025年11月30日及之前销售的,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后,予以办理登记;对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依规予以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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