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06-19 15:51:24
(原标题:救护车收费2.8万 江西通报未解公众关切)
言咏 | 文 针对江西一位父亲对救护车转运其重症孩子时800公里收费2.8万元的投诉,6月18日,江西省卫健委连夜发布了情况通告。通告认定救护车所有方南昌赣医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责令其退回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其医疗转运服务。下一步,江西卫健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事件进一步调查核查。
根据通报,这位患儿今年4月在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重症监护室紧急救治,因病情危重,4月8日19时20分家属提出急需连夜转运治疗。由于就诊医院无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经家属请求,诊治医生联系了赣医医院的救护车。救护车司机与家属沟通,约定转运费2.8万元,分两次支付。江西省儿童医院派出两名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携带使用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相关抢救设备和药品。4月9日5时许,救护车到达家属指定的上海某医院紧急救治,患儿转危为安。
此事在舆论中引起很大争议。一种声音认为,800公里收费2.8万元太离谱,甚至质疑其中是否存在回扣行为;另一种声音则认为,连夜跨省转运且携带使用ECMO,相当于移动ICU,收费不算离谱,更何况家属用车前已知晓费用且同意。如果卫健委处置的依据不足,以后谁还敢帮患者协调救护车?
江西省卫健委的通报虽然认定收费不合理,但未明确说明具体问题所在及合理的收费标准,显然难以服众。这些关键信息不能被一笔带过。我们期待进一步的调查以及更详细的通告,以回应公众的诸多关切:2.8万元中不合理部分具体是多少?ECMO的使用是否包含在内?配备ECMO对救护车有何特殊要求?合理收费的依据和明细是什么?救护车的收费问题必须清清楚楚,对救护车违规收费问题的通告也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通报中提到“就诊医院无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这亦是公众关切之处。患儿家属表示,当时也觉得费用昂贵,但情况紧急,不容多考虑。这是人之常情。孩子病情危重,做父母的但凡拿得出钱来都不会退却。可以说,这种“同意”并非基于完全平等的自由议价,带有很强的无奈,也反映出医疗转运服务体系的短板。公众不禁要问:就诊医院为何没有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除了民营救护车,还有其他更平价的选择吗?2.8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不是谁都花得起。如果花不起,家属要如何抉择呢?
中国公立系统的救护车很少执行跨省转运业务,是因为制度限制、资源分配和职能划分等多重因素。我国救护车服务分院前急救和非急救转运两类。院前急救由公立系统负责,多为属地化管理,主要服务辖区内急救需求,很少用于跨省转运;非急救转运则多由民营机构运营。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前者不得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这一制度设计旨在平衡急救资源的公益性和使用效率,因为公立系统救护车的核心职能是保障辖区内的紧急医疗救援,若频繁用于非急救转运或长途转运,可能会导致本地急救资源不足。
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说,江西事件中的患儿转运虽不属于院前急救,也有别于大多数非急救转运,因为患者当时命悬一线。这凸显出现行制度的不足,在此情形下,如何平衡整体利益和个体的切实需求,值得探索。
在公立资源难以覆盖的领域引入市场力量确有必要,但政府有责任加强监管,杜绝灰色地带。据报道,江西事件中,家属将费用转入司机个人账户,未获得任何票据,这种明显违规的行为暴露出监管缺失。
随着医疗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和个性化,非急救转运以及跨省院际转运的使用场景会越来越多,这意味着,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亟待完善。2023年5月,国家卫健委医政司提出要对急救与非急救进行分类调派和管理,以满足患者急救和非急救医疗转运需求。近年来,多地也在探索建立规范化的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的核心要义是责任明确、流程清晰、费用透明。当正规服务的力量充足了,所谓的“灰黑救护车”自然就没有生存空间,这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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