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6-13 19:25:59
2025年06月09日,吉安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吴武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吉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兴业银行吉安分行吴武德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金监复〔2025〕57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你分行《关于吴武德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兴银赣〔2025〕9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吴武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将拟任人的聘任文件报我分局,拟任人亦应在此期间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期限内聘任、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吉安金融监管分局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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