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3-17 17:28:00
2026年03月13日,吉安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林华荣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副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吉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林华荣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金监复〔2026〕14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你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关于林华荣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兴银赣〔2026〕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林华荣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提高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吉安金融监管分局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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