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5-23 19:50:51
(原标题: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力作 交银瑞安正式获批)
5月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方案》”),25项系统性改革措施清晰指明了行业发展路径,条条凝聚着“以投资者为本”的初心。《行动方案》突出强化了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在此背景下,浮动管理费基金改革成为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和督促基金行业经营模式转变的有力途径,也意味着浮动费率基金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多次试点后,将以更切合投资者需求、更以投资者回报为导向的形式再度升级,主动权益基金的浮动费率模式将迈向常态化。
交银施罗德基金在2023年便参与了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发行了与业绩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交银瑞元三年定开基金,截至2025年5月16日,该基金单位净值1.1454元(数据来源:交银基金官网,经托管行复核),成立以来以相对稳健的运作为持有人创造了良好的持有体验。公司在浮动费率试点产品中不断探索,在组合管理的成熟化、公司级、平台级的投研转化和风险约束中持续积累经验,是浮动费率基金管理的实战派。
今日,交银施罗德瑞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获批,成为《行动方案》发布后首批获批的新型浮动管理费基金之一,代表着公司在浮动费率产品上的再一次积极布局,实践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提升持有体验的新模式。
此次浮动费率基金再度升级,按照投资者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来分别计算该笔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费率水平根据该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的相对表现而双向浮动,且双向激励的程度存在明显的不对称性,以中间档1.2%为基础,在业绩表现好时管理费费率最高可以获得向上25%的适度激励,但如果业绩表现不佳则会最低有向下50%幅度的管理费扣减,这样的设计充分体现了基金公司与投资者深度绑定的决心,也对管理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基金的“收费”和“业绩”相匹配。
通过费率结构创新,新型浮动费率基金达到开放式运作与精细化收费并举,更加符合投资者的真实需求;同时,与基金业绩挂钩的费率结构促使基金经理更注重风险收益平衡,有助于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稳定性和追求长期主义目标。产品设计思路从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收益同享,风险共担”的核心出发,直指“基金多赚钱则多收取管理费,少赚钱则少收取管理费”这一朴素的经营理念,牢牢锚定了投资者回报,处处围绕着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更加深度的绑定。
交银施罗德基金表示,对于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的发行和运作,公司做了充分的研究论证,既要促使投资端提升把握市场周期规律的主动性和能力,提升产品收益;同时也要有效控制产品波动,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共赢的局面;在投资者陪伴的频率、深度以及营销时点的选择方面也要下功夫,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的投资风格、收益特征,与投资者长期并肩同行。公司将在前期参与浮动费率产品试点发行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总结经验,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等对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目标约束,真正做到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
经过几轮市场周期的历练,站在当下权益市场有效提振和产业趋势的有利时点,公司对于主动权益产品的价值发现和专业定价能力具备十足信心。基金产品的管理具备长周期的属性,在好的产品设计之下,更要有与之匹配的投资能力、对待市场波动的专业理性、以及时刻不松懈的专注投资,才能为投资者创造价值,不辜负投资者的信任。作为国有大型银行控股的基金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将以投资者为本,修炼内功,不断探索,实现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双向奔赴。
交银瑞元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历年业绩/现行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5%)2023年成立至年底-0.28%/-1.24%,2024年8.59%/13.66%。本基金自2023/10/27至2025/03/31由杨金金单独管理,任职回报为13.82%。数据来源:业绩数据来自基金定期报告,时间截至2024.12.31;基金经理任职回报来自银河证券,时间截至2025.3.31。
风险提示:本资料仅为宣传用品,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其他风险揭示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比较短,不能反映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本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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