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05-16 00:00:00
(原标题:关于对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与刘景友居间合作过程中,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刘景友合规展业,反映出你公司对居间人缺乏有效管控机制,对居间人的管理不到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强化居间人管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山东证监局
2025年5月14日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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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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