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5-13 17:13:47
2025年05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发放贷款违规、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30万元。叶梦德(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罚款5万元。王恒龙(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二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董振林(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一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刘国春(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发放贷款不合规、贷款管理不审慎 | 罚款1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 |
2 | 叶梦德(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警告,罚款5万元 | ||
3 | 王恒龙(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部二部经理) | 警告 | ||
4 | 董振林(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一部经理) | 贷款管理不审慎 | 警告 | |
5 | 刘国春(时任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经理) | 贷款管理不审慎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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