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香港证监会建议放宽主要交易所买卖衍生工具的持仓限额
中国基金报记者 叶诗婕 2月27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文称,为紧贴市场发展,
建议提高以香港三大股票指数为基础的交易所买卖衍生工具的持仓限额,今天就建议展开咨询。 香港证监会表示,为便利市场参与者对冲风险,有关建议会将恒生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和恒生科技指数的期货及期权合约的现有持仓限额,分别提高50%、108%及43%至15000、25000及30000份对冲指定资产价格转变风险的持仓。 (来源:香港证监会文件)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放宽持仓限额不仅让市场参与者在管理持仓时更加灵活,亦促进衍生工具及整体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我们相信,有关建议将有助于提升香港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同时维持稳健的监管框架以管理系统性风险,因而取得了适当的平衡。” 公告表示,
香港证监会欢迎各界在2025年3月28日或之前,透过网站或以电邮、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就上述建议提出意见。 根据文件,其建议放宽主要交易所买卖衍生工具的持仓限额的理据如下。
促进市场增长 香港证监会表示,除其他事项外,在厘定持仓限额时需考虑相关市场规模及其增长。香港股市于过去十年大幅增长,部分原因是大型股上市数目不断增加。就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而言,其市值于十年内分别上升了约60%和250%。它们成份股的平均每日成交额亦分别上升了约160%和300%。不过,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合约的持仓限额的名义价值在此期间却没有反映类似的增长。 持仓限额过低或会过度阻碍相关市场的对冲及交易活动。就此,香港证监会认为有空间提高恒指及恒生国企指数衍生工具的持仓限额,以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的增长。 至于恒生科技指数衍生工具,香港证监会称,留意到持仓限额的名义价值的增长与相关市场规模或流动性的增长之间存在差异。然而,由于这些产品自2020年才推出,故差异较不明显。
持仓限额的使用情况 香港证监会文件表示,尽管市场增长可能显示需要设立较高的持仓限额,但有必要确定有关需求是否真实存在。考虑到市场参与者如因持仓限额的限制而不获准在期交所开立新持仓,可能会在场外交易市场建立持仓,遂基于监管申报数据,分析了市场参与者于2024年在交易所买卖市场及场外交易市场的合计持仓量。这项分析让我们可以更有效地评估现有持仓限额是否足够。 就恒指、恒生国企指数及恒生科技指数衍生工具合约而言,若按名义价值计算,不少市场参与者的合计持仓量(即交易所买卖衍生工具及场外衍生工具)曾超逾法定持仓限额。 香港证监会指出,为更准确地调整有关上限,亦研究获授权持有或控制超逾上限持仓量的市场参与者对持仓限额的使用情况。根据该规则,市场参与者可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恒生指数衍生工具的超逾上限持仓量许可,以满足指明业务需要(即便利客户、指数套利、资产管理及提供结算服务)。 香港证监会文件指出,目前,多家商号已获授恒指、恒生国企指数及/或恒生科技指数衍生工具的超逾上限持仓量许可,用于便利客户的用途。这些商号的呈报资料显示了它们对超逾上限持仓量的使用情况,而该会从该等资料留意到以下情况: i. 就恒指衍生工具而言,商号通常要求的超逾上限持仓量不多于法定上限的200%。然而,由于这些超逾上限持仓量乃用作缓冲商号的潜在业务需要,故它们的使用量很低。 ii. 就恒生国企指数衍生工具而言,商号要求的超逾上限持仓量介乎法定上限的100%~200%,使用量亦较高,观察到的最大使用量约为法定水平的两倍。 iii. 就近年推出的恒生科技指数衍生工具而言,由于所得数据有限,故至今观察到的最大使用量约为法定水平的150%。 基于上述观察结果,似乎只有少数市场参与者可能需要超逾现有法定水平两倍的持仓限额。
建议提高持仓限额 香港证监会的政策是,将持仓限额设定在能满足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业务需要的水平。市场参与者如因特定业务考虑而需要较高的持仓限额,可根据该规则第4B至4F条就超逾上限持仓量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授权。此授权程序让香港证监会能够按个别情况评估对超逾上限持仓量的需要。 香港证监会注意到,即使提高持仓限额,部分市场参与者可能仍倾向于使用场外衍生工具来建立持仓,因为场外交易的性质或会更加符合他们的交易或对冲需要。因此,提高持仓限额的建议并非旨在将场外交易市场的活动吸引至交易所买卖市场。此外,由于近年已实施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香港证监会更有能力监察场外交易市场活动,以及在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时迅速采取行动。
提高持仓限额的潜在系统性影响 根据数据,截至2024年10月底,恒生指数衍生工具的合计持仓限额的名义价值占其未平仓合约总数的4%,或占其总成交额的8%。为了评估建议提高持仓限额的潜在系统性影响,香港证监会对交易所市场及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有关建议对市场的影响不会过大。 更重要的是,香港证监会多年来已建立全面的市场监察框架,当中包括股票市场的淡仓申报制度、交易所买卖期货及期权市场的大额未平仓合约申报制度,以及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强制性汇报制度。此框架让其能够全面监察各市场上的持仓,及时侦测大额持仓的建立情况,以及尽早识别和评估香港金融市场面对的潜在系统性风险。
整体而言,香港证监会认为提高恒生指数衍生工具的持仓限额的建议不会对香港金融市场带来额外风险。由于建议的持仓限额是根据市场数据适当地重新调整,故纵使在极端情况下,持仓限额仍将有效发挥作用,即防止建立可能会对香港金融市场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大额持仓。
编辑:赵新亮 校对:乔伊制作: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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