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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景辉道路货物运输部被罚款13000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5-09 18:21:49

(原标题: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景辉道路货物运输部被罚款13000元)

金融界2024年5月8日消息,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景辉道路货物运输部因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罚款13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景辉道路货物运输部于2024年04月2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杜英三街北19米处骆国潮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粤R08865)及重型自御半挂车(黑AV495挂)运输建筑废弃物(砂土)未采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经过进行详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景辉道路货物运输部违反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 项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了罚款13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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