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地产
2026-04-14 22:02:01
4月14日,永辉超市公告称,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书。
针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约支付万达商管股份转让款一事,仲裁庭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以及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申请人方共同承担仲裁费1825.16万元。
永辉超市表示,截至目前,被申请人尚未履行义务,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据悉,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份转让价款为45.3亿元。
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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