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9 02:25:2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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