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31 22:03:2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嘉元科技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骨干共491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82%,其中首次授予984.625万股,预留215.375万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内容、程序及信息披露安排符合相关法规,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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