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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7 02:18:2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1343%,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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