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19:04:28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七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利润分配方案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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