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4 19:14:05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监管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专项激励基金及员工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存续期48个月,锁定期30个月,不涉及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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