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3 20:43:1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加加委托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代加工生产味精,采用来料加工模式。2024年3月业务中止后,存货仍存放于对方厂区,账面净值8,447.20万元。2024年6月两家受托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管理人。此后管理人多次拍卖存放于厂区的部分库存资产。公司多次向管理人主张权利并提供权属证明。2026年3月25日,双方签订协议,确认存货及拍卖款归宁夏加加所有。截至2026年6月23日,公司已取回全部味精、味精托盘等剩余资产,账面价值2,199.41万元。2026年6月22日收到拍卖变价所得款1,500.00万元,尚有约1,004.02万元未取回。公司将继续沟通追回剩余款项,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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