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1 07:13:09
为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明确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案发表意见。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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