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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30 20:31:5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聘标准、程序和方法,向董事会提出选聘建议,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有权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检讨董事会架构并提出调整建议,评定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继任计划等。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可获公司资源支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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