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30 13:49:25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均达到考核目标,26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合计4,940,29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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