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09:21:2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滚动使用。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等。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认为该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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