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05:30:19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存在财务造假、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等情形时,可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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