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9 05:29:5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遴选和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涉及利益冲突时需回避表决。公司相关部门应为提名委员会履职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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