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04:56:5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评价工作基于风险导向原则,重点覆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研发活动、销售业务等高风险领域。本年度内控制度有效运行,未发现需整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下一年度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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